法律依據:《關於貫徹落實[2018]41號文件進壹步做好失業保險相關工作的通知》第三條,從2019 1開始,將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由企業職工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36個月及以上放寬至65438。
具有相應專業技術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且證書信息可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鑒定所、人事考試中心等全國網上查詢系統查詢的參保職工,可申請技術技能提升補貼。補貼標準和審核辦法按現行技能提升補貼政策執行。2019、1(以證書上標註的日期為準)取得的專業技術等級證書,可在12月內申請補貼,政策執行至2020年,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