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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會廳的經營範圍

法律分析:聚會廳的營業執照是根據租賃的產權性質來確定的,壹般分為居住用地和商業用地。住宅用地是指出租公寓或別墅,商業用地壹般是指寫字樓、商鋪、商業綜合體。壹般來說,不允許辦理居住用地營業執照。只是為了方便企業客戶前來消費,方便開發票,也比較正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七十八條規定了依法設立的營利性法人的營業執照。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營利性法人成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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