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華為員工股權激勵制度

華為員工股權激勵制度

法律分析:全員持股是壹種風險較大的股權激勵,但收益也很顯著。當時華為推行全員持股的行為可以說是全球首創。直接成為了華為崛起的支柱。時至今日,華為依然奉行全員持股的舉措。華為內部股權激勵始於1990,至今已進行了三次大額股權激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

第四十六條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額實行宏觀調控。

第四十七條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 上一篇:湖北華誼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怎麽樣?
  • 下一篇:會計準則是法律法規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