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是對侵害環境的民事主體提起的訴訟,而環境行政訴訟是對在環境保護中玩忽職守的行政機關提起的訴訟。由於訴訟當事人的不同,在訴訟方式、救濟方式、訴訟費用等方面存在差異。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對汙染環境、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檢察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在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以及其他損害社會公眾利益的行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前款規定的機關、組織提起訴訟的,人民檢察院可以支持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