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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刑是實體刑嗎?有哪些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緩刑不是實體刑,而是應試刑。緩刑是指三年以下的監禁。由於認罪態度好,沒有社會危險性。可以暫停執行,並設置壹段時間的試用期。試用期內遵紀守法,服從管理的,不再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於不滿十八周歲的人、孕婦、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宣告緩刑:

(壹)犯罪情節較輕的;

(二)有悔改表現的;

(三)沒有再次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其所居住的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可以根據犯罪情節宣告緩刑,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人員。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被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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