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患者對自己的病情、診斷和治療有知情權;有權了解醫生計劃進行的手術、特殊檢查和特殊治療的適應癥、禁忌癥、並發癥、療效、風險及其他可能出現的情況;有權同意或拒絕執行醫生制定的檢查和治療方案;當有多種治療儀器或多種治療方案時,妳有選擇的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
第二十四條醫師應當采取緊急措施,對危重病人進行診斷和治療。不要拒絕急救。
第二十六條醫師應當向患者或者其家屬如實介紹病情,但應當註意避免給患者造成不良後果。醫生開展實驗性臨床醫療,應當經醫院同意,並經患者本人或家屬同意。
上一篇:護士兼職做核酸采樣違法嗎?下一篇:如果只簽了沒有指紋的婚前協議有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