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規範會計人員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以下簡稱《會計法》)及相關法律,制定《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並於2012 12 65438通過。《辦法》分為總則、會計從業資格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共5章37條。自2065年7月1日起施行。財政部2005年6月22日發布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26號)同時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82號——財政部關於修改《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的決定,自2065438年7月1日起施行。
《辦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圍繞促進會計行業發展、規範會計秩序的目標,對實施會計從業資格行政許可的有關問題作出了具體規定,體現了依法行政、便民高效、公開透明、權責統壹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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