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會計法律制度的主要組成部分,
(1)法學:會計法,
(2)行政法規:《總會計師條例》、《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
(3)部門規章:《代理記賬管理辦法》、《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專業技術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會計基礎工作規範》、《企業會計準則》及其說明。
2.會計法律制度的適用範圍、
(1)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必須按照《會計法》的規定辦理會計事務。
(2)統壹的國家會計制度,
①會計法規定國家實行統壹的會計制度。
(2)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是指國務院財政部門根據《會計法》制定的會計核算、會計監督、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和會計工作管理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