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會議紀要沒有法律效力。會議紀要是用來記錄和傳達會議情況和議定事項的正式文件。會議紀要不同於會議記錄。會議紀要適用於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會議紀要和會議紀要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兩者的區別非常明顯。從應用寫作和文字處理的角度來看,是完全不同的。會議紀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公文,其寫作和制作屬於應用寫作和公文處理的範疇。它必須遵循應用寫作的壹般規律,嚴格遵循公文制作和處理程序。
法律依據:《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中的會議紀要,適用於記錄和傳達會議情況和議定事項。如果會議紀要只是用來記錄會議,在行政機關內部傳閱,就不存在對外效力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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