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第二十壹條發卡企業或售卡企業應當根據單用途卡章程或協議提供退卡服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條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其生產、銷售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遵守本法;本法沒有規定的,應當遵守其他有關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