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為居住證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務:
義務教育、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計劃生育服務、公共文化體育服務、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務,以及國家和居住地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務。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以下便利:
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出入境證件。
2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更換居民身份證。
3.機動車登記
4.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5.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申請授予職業資格。
6 .辦理出生登記等計劃生育證件。
7.國家和居住地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便利條件。
連續持有惠州市居住證是居住、就業、積分入學的必要條件。請及時辦理,註意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