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按法定婚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婚假3天。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不再享受晚婚假獎勵,只有3天法定婚假。3.如果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同壹個地方工作,可以根據距離遠近給予事假。4.探親假(探望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再給假。5.婚假包括公假和法定假。6.再婚的可以享受法定婚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五條。符合法律法規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產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壹條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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