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恐嚇威脅的,應當及時報警。《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1,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3.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4.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證人及其近親屬的。
5.多次發送淫穢、侮辱、威脅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窺、偷拍、竊聽、傳播他人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