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成立的要件是指作為有效婚姻必須滿足的條件,否則婚姻將因缺乏有效要件而無效或可撤銷。
(1)實質性要素
1,必須是異性男性。
女性,中國不承認同性婚姻。
2.男女雙方必須在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協議。
3、必須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男性不得低於22歲,女性不得低於20歲。
4、必須符合壹夫壹妻制,即不重婚。
5、不得是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6.雙方不得患有醫學上認為不宜結婚或推遲結婚的疾病。
(2)正式要求-註冊
《婚姻法》第八條規定,男女雙方要結婚,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登記結婚。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領取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當登記完成並頒發結婚證時,婚姻即告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