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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禁止結婚的疾病有哪些?

法律分析:婚姻法禁止的疾病有:1,嚴重遺傳性疾病;2.關於精神疾病;3.指定傳染病。

壹方患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壹方。如果另壹方沒有說實話,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婚姻。

2021年《婚姻法》失效,被《民法典》取代,沒有禁止患有嚴重疾病結婚。

根據2021實施的《民法典》第1053條規定,壹方患有嚴重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壹方;不如實告知的,另壹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壹年內提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1053條,壹方患有嚴重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對方;不如實告知的,另壹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壹年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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