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記者泄露專欄內容,牟取私利,按照我國法律該怎麽辦?

記者泄露專欄內容,牟取私利,按照我國法律該怎麽辦?

報紙專欄的內容不屬於國家和商業秘密,可以用勞動法

第三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壹款第壹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直接解除合同不需要支付違約金,但是需要拿到證據。

如果妳認為妳侵犯了商業秘密,妳可以向經偵局舉報,讓警察逮捕妳。但是否構成犯罪,要看具體情況是否符合犯罪標準。

  • 上一篇:婚姻法禁止結婚的疾病有哪些?
  • 下一篇:架空層被占了該向誰投訴?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