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口密集、耕地少、交通便利的地區要火葬;
2、暫不具備火葬條件的地區,允許土葬;
3.尊重少數民族喪葬習俗,埋葬應當火化的遺體,或者在公墓、農村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地方埋葬遺體、建墳的,由民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於國有企業職工請婚喪假、旅遊假問題的通知。
第壹條職工本人結婚或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根據具體情況,經單位行政領導批準,可給予壹至三天婚喪假。
第二條員工結婚時不在同壹工作地點;外地員工直系親屬死亡時,如需到外地料理喪事,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壹次事假。
第三條員工在批準的婚喪假和旅遊假期間,工資照發。途中差旅費由員工自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