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遇延遲發貨,壹定要及時處理,盡快通知法律顧問,以便與貨主和收貨人取得聯系,避免出現推定貨物丟失的情況。如果貨主的過錯導致延遲交貨,如何確定貨代的責任;在海上貨運代理合同糾紛中,貨運代理人應當勤勉盡責,代為處理報價、訂艙、補貨、審單、支付運費、收取提單等事宜。如果貨代與貨主串通或者“睜壹只眼閉壹只眼”,壹旦被海關查獲,可能要負連帶責任。當然,貨主故意隱瞞事實,貨代證明自己盡到了勤勉盡責義務,依法可以免除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五十條。如果承運人未能在約定時間屆滿後60天內交付貨物,可以推定貨物已經滅失。
上一篇:在環境工程師建議的合規標準中,哪壹個最重要?下一篇:濟南房產糾紛律師收費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