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行中,對於破壞民用航空器、擾亂民用航空器內部秩序、危及民用航空器上人員或者財產安全以及其他危及飛行安全的行為,機長有權采取必要的適當措施。
在飛行中,遇有特殊情況,為保證民用航空器及其旅客的安全,機長有權對民用航空器進行處置。
如果機長發現機組成員不適合執行飛行任務,為了保證飛行安全,他有權進行調整。
民用航空器遇險時,機長有權采取壹切必要措施,並指揮機組人員和其他人員采取救助措施。在緊急情況下,機長必須采取措施,首先組織旅客安全離開民用航空器;未經機長許可,機組人員不得擅自離開民用航空器;機長應當最後離開民用航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