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是指符合《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規定的執業條件,經批準執業註冊,領取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書,在基層法律服務所執業,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人員。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職責是按照司法部規定的業務範圍和執業要求提供法律服務,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法律的正確實施,促進社會穩定、經濟發展和法制建設。
基層法律服務主要包括以下業務:
擔任本轄區內鄉鎮人民政府及其行政部門、村(居)民委員會、企事業單位、農村承包經營戶、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組織和公民的法律顧問;
代理民事、經濟、行政訴訟活動;
代理非訴訟法律事務;
主持調解糾紛;
解答法律咨詢;
撰寫法律文件;
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及其他相關法律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