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1。取水許可申請書;2、申請取水許可所依據的相關文件;3、取水許可申請與第三方有利害關系的,第三方的承諾書或其他相關文件。
法律依據:《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未經批準取水或者未按照批準的取水許可證規定的條件取水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六十九條處罰;給他人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六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依據職權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采取補救措施,並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取水許可證:
(壹)未經批準取水的;
(二)未按照批準的取水許可證規定的條件取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