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人們對於機動車的駕駛越來越必不可少,尤其是酒後駕車,那是吊銷駕照或者罰款就可以解決的問題。但是對於酒後駕車,我國的法律制度及其缺陷主要體現在現行的法律責任中,酒後駕車行為過輕被處以罰款、暫扣駕駛證和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等等。在法律適用上,“罪刑法定”和“同案不同罰”的現象屢有發生,法律不完善,醉酒的刑事責任,如何是“交通肇事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沒有統壹的概念。現行法律對於醉酒駕駛行為的認定存在道路偏差,因此,必須在完善對醉酒駕駛的處罰規定上迫在眉睫。民法和行政法規中關於酒後駕駛的處罰規定做了壹些。此外,我們應該有良好的文化和交通法律意識的倡導和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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