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在專章程序中規定了未成年人不起訴的附加條件,這壹制度有助於對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也是保護未成年人的重要機制,但這壹制度在我國的實踐中仍需根據具體情況加以完善。本文介紹了未成年人附條件不起訴制度的理論基礎、概念特征,結合其在我國的實踐出現,指出其不足並提出改進措施。期待未成年人不起訴附加條件得到完善,充分發揮其作用,教育和矯正未成年犯,消除社會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歧視和恐懼,為未成年人改造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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