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診療護理規範和常規,因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
本案中,醫務人員遵守了上述法律法規。這類事故不是醫護人員在診療過程中處理不當造成的,而是患者本人在危急狀態下剛吃完午飯,導致嘔吐、反流,甚至全麻下意外吸入氣管窒息。因此,本案不屬於醫療事故,也符合法律法規關於不屬於醫療事故的規定,即在緊急情況下,患者病情異常,體質特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