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
第五十四條監察機關應當依法公開監察工作信息,接受民主監督、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
第五十五條監察機關應當通過設立專門的內部監察機構,加強對履行職責和遵守法律的監督,建設忠誠、幹凈、負責的監察隊伍。
第五十六條監督員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忠於職守,秉公執法,廉潔奉公,保守秘密;必須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熟悉監督業務,具備運用法律、法規、政策和調查取證的能力,自覺接受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