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有經濟能力的兄弟姐妹,對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兄弟姐妹,有撫養的義務。有能力由兄弟姐妹撫養的兄弟姐妹,對缺乏勞動能力和生活來源的兄弟姐妹,有撫養的義務。
第壹,妳們不是兄弟。
第二,妳不是哥哥養大的。
當然,如果妳還比較有錢的話,可以適當照顧壹下妳弟弟!
願好人壹生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