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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加班費的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在日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小時工資基數的150%的加班工資;休息日工作的,同時給予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300%的加班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壹條* *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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