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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按揭銀行的領導責任

法律解析:所謂“假按揭”,通常是指房地產開發商假借公司員工、其親屬或無關人員的名義,將銀行貸款據為己有,或者純粹虛構的房地產交易的情況。這種情況多發生在房地產商現金流困難的時候,而壹旦房地產商現金流後期出現問題,導致銀行還款延遲,這個問題就會暴露出來,進而導致房地產商、貸款銀行、銀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四十三條發生效力的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下列要件: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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