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嚴格遵守憲法和法律,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是正確開展監督工作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事實是前提,基礎和依據,法律是標準和尺度。它們相互關聯,缺壹不可。“以事實為依據”主要是指公職人員是否違法犯罪,罪行是輕是重,都要以事實為依據,既不誇大也不縮小事實,做到客觀公正。“以法律為準繩”是指監察機關開展監察工作,包括案件線索處置、初核、立案、調查、決策等,都要以監察法等法律法規為準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壹條為了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加強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的監督,實現國家監察全覆蓋,深入開展反腐敗工作,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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