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含科目變化。主體的變化可以表現為民事法律關系主體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也可以表現為主體的變更。
2.(2)對象變化。客體的變化是指民事法律關系中權利義務所指向的事物的變化。
3.(3)內容變化。民事法律關系主客體的變化會導致相應的權利義務關系,即內容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