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安置房回購有哪些註意事項?

安置房回購有哪些註意事項?

因為安置房沒有房產證,合同履行存在很大的交易風險。所以在制定安置房回購協議時,要特別註意拆遷前的產權性質,保險起見可以做公證。壹定要註意違約責任的約定。根據2021 1生效的《民法典》第577條?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不符合合同義務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第582條?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害方可以根據標的物的性質和損失的大小,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減價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 上一篇:安徽建築大學校長牛逼嗎?
  • 下一篇:金融調解糾紛中心是幹什麽的?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