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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師風險代理費標準

法律主觀性:

律師風險代理收費:根據《律師收費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禁止刑事訴訟案件、行政訴訟案件、國家賠償案件、群體訴訟案件律師風險代理收費。第13條:實施風險代理費,律師事務所應當與委托人簽訂風險代理費合同,約定雙方應當承擔的風險責任、收費方式、收費金額或者比例。風險代理費用最高不得高於收費合同約定目標金額的30%。

法律客觀性:

律師費用管理辦法

第十條

根據不同的服務內容,律師服務費可以按件、按標額比例、按時間收取。

計件工資壹般適用於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

按中標金額的比例收費適用於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

時間收費適用於所有法律事務。

律師費用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

禁止在刑事訴訟案件、行政訴訟案件、國家賠償案件、群體訴訟案件中開展風險代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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