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三百壹十七條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或者有關部門支付保管遺失物的必要費用。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應當支付保管費,符合權利義務對等原則的要求。在與遺失物有關的法律關系中,拾得人有妥善保管遺失物、通知失主領取遺失物、返還遺失物或者送交有關部門的義務,也有請求權利人支付保管、看管、維護遺失物的必要費用的權利。支付相關費用既符合公平原則的要求,也有助於促進拾得人和有關部門妥善保管和積極返還遺失物,從而減少因保管不善或拒不返還而引發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