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區別(更不用說接觸):
(1)國家幹預是經濟法的指導基礎,這在我國現行經濟法中有明顯體現。與經濟法的區別在於:意思自治是中國民法的基礎和理念;
(2)經濟法與民商法的調整對象不同(具體差異建議自己總結,比如前者體現在行政管理上,執法主體帶有濃厚的行政色彩,後者主要體現在調整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的法律關系等。);
希望以上內容對妳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