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1)婚姻制度。《秦法》對婚姻的成立條件、婚姻形式、夫妻雙方的權利義務、婚姻的解除等都作出了具體規定。婚姻只有在政府登記才有效,未登記的婚姻不受法律保護;與妻子離婚的丈夫也必須向官方報告並進行登記。關於夫妻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秦律雖然也是維護男尊女卑和夫權的,但受儒家文化的影響較小,所以對夫權的限制和對妻子人身權的保護要比漢代以後的朝代多。
(2)繼承制度。秦朝的繼承範圍很廣,除了常見的繼承,還有皇位繼承、宗法制繼承、官職繼承、爵位繼承等身份繼承。秦律中有法定繼承和指定繼承,繼承方式也有明確規定。例如,秦簡《法律問答》中說:“何為‘子’?官方男性是爵位的女王,也就是說爵位的繼承人必須向官方政府登記,得到官方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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