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形壹,已取得土地且規劃方案做好的,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涉及的基數有:1。與項目相關的項目文件;2.經規劃部門批準的總體規劃圖;3.施工圖紙;4.土地所有權證書;5.建築定線測繪資料;6.其他材料(城鄉規劃管理主管部門認為必要的其他材料,如環境評估報告、交通評估報告等。)
情況二,未取得土地的,先辦理規劃用地許可證和規劃方案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