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拘留5天,在那裏進行法制和道德教育。《看守所條例》第二十壹條規定,看守所應當對在押人員進行法制和道德教育,並組織其開展適當的文化、體育活動。看守所應當保證在押人員每天不少於2小時的戶外活動時間。看守所不得強迫在押人員從事生產勞動。
法律客觀性: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秩序,致使正常的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無法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二)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三)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