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掛靠是指不具備相應施工資質的施工方借用有資質的建築公司的資質、公章、財務憑證向掛靠人支付管理費,承攬工程施工的行為。掛靠應承擔以下法律責任:1。對於有業務關系的掛靠施工企業以自己的名義或掛靠單位的名義簽訂的合同,壹般掛靠經營者和掛靠單位應為同壹訴訟當事人,由他們起訴或應訴。2.關聯方之間訂立的關聯協議無效。雙方應各自承擔過錯責任。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承包人可以在竣工驗收後要求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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