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是關於勞動合同的終止,其中第壹條是勞動合同期滿後的終止。另外,這些情況會導致勞動合同的終止:勞動者享受養老保險;工人死亡或被宣告失蹤;雇主破產等等。
法律客觀性: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勞動合同終止: (壹)勞動合同期滿;(二)職工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五)用人單位營業執照被吊銷、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