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施工合同中預付款的約定

施工合同中預付款的約定

法律主觀性:

建築工程壹般給預付款。工程預付款比例:發包人按不低於工程價款的60%,不高於工程價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進度款。按約定時間應由發包人扣除的預付款,應與工程進度款同時結算和扣除。

法律客觀性:

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

第十三條

實行預付款結算,每月月底,建築安裝企業應根據當月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和施工圖預算所列的工程單價及取費標準,計算已完成的工程價款;

編制“工程價款結算清單”和“竣工工程月報表”(附件三),送建設單位和建設銀行結算。

  • 上一篇:湖南函授本科畢業論文怎麽寫?
  • 下一篇:舉出惡法的例子。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