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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施工的法律基礎

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實施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它是發包人(建設單位)和承包人(施工方)為完成約定的建設工程,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795條

施工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工程範圍、工期、中間工程的起止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設備供應責任、撥款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範圍和期限、相互配合等。

第七百九十七條

發包人可以在不幹擾承包人正常工作的情況下,隨時檢查工程的進度和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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