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江門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江門市購房管理辦法的通知》1。申請在江門市區購房的條件非江門市蓬江、江海、新會區戶籍的人員,在我市市區購買商品房、商品房的,可按以下規定辦理本人及親屬遷入手續。(壹)購買商品房(包括按揭貸款購買的住房、二手房產,包括公房、房改房、自管房、集資房、經濟適用房)。1.購買面積在100平方米以上,金額在35萬元以上的,可以申請購房人三代以內直系親屬的江門市區戶籍;2.購買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上,金額在654.38+0.5萬元以上的,可以申請購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654.38+0.8周歲以下)的江門市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