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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大學調整要求

具體要求如下:

1,轉專業考生必須滿足轉專業的要求。

2.調劑專業與第壹誌願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壹學科類別內。報考專業學位的考生原則上不得轉入學歷學位專業。

3.初試成績符合調入地區第壹誌願專業《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4.初試科目與轉專業相同或相近,全國統壹命題科目應與轉專業相同。初試科目中要求英語科目統考的專業不接受其他語種考生調劑。

5、報考同壹招生單位、同壹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應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進入復試名單。不得以考生提交調劑誌願的時間順序等非學術標準作為選拔依據。

5.單獨考試的考生不允許調劑。

6.接收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內部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未通過系統調劑的考生,成績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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