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行,晚上必須開警燈。根據規定,執行公務時,警車需要臨時停放或者停放的,應當開啟警示燈,選擇與處置地點同方向的安全地點,不得妨礙正常交通秩序。警車臨時停放在高速公路上時,應當開啟警示燈,並根據道路限速,將警車停放在距來車方向50至200米的處置現場。在不影響周圍群眾生產生活的情況下,可以開啟報警器。
法律依據:《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規範》第六十九條交通警察在道路執勤時,應當遵守下列安全防護規定: (壹)穿著統壹的反光背心;(二)駕駛警車巡邏執勤時,開啟示警燈,按照規定保持車速和車距,確保安全。司機和乘客應該系安全帶。駕駛摩托車巡邏時,應當佩戴制式頭盔;(三)保持信息暢通,服從統壹指揮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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