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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是多少?

法律分析:強制保險責任限額:死亡傷殘賠償限額654.38+0.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654.38+0.8萬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0.2萬元。被保險人無責任時,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8000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8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法律依據:《關於調整交強險責任限額和費率浮動系數的公告》中第壹個新的責任限額方案內容,明確交強險死亡傷殘賠償限額654.38+0.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654.38+0.8萬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0.2萬元。被保險人無責任時,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8000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8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與原責任限額相比,除財產損失賠償限額外,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均有較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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