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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交叉路口限速條款

法律主觀性:

路口減速的法律規定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條。法律規定,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行駛,讓有優先權的行人和車輛先行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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