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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行政執法文書結案報告時間怎麽填?處罰決定後應該多久?

根據交通行政執法文書制作規範:

處罰結案報告(交通行政執法文書樣式36)是指案件終結後,交通行政執法人員報請交通行政執法機關負責人批準結案的文書,填寫:

(壹)“處理結果”欄應總結案件處理情況,如給予行政處罰,應寫明違法事實、相關證據及處罰決定的內容;不予行政處罰的,應當說明理由;決定撤銷案件的,應當說明撤銷的理由;

(2)“執行”欄應根據案件終結的具體情況,註明“當事人已自覺履行法定義務”、“當事人未履行法定義務的,人民法院已依法強制執行完畢”、“當事人已經死亡、被撤銷、解散,無法通過法定程序履行相應義務”。

處罰決定後應該多久?

這個沒有規定,以交通行政執法機關負責人批準結案的時間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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