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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資格證科目壹、科目二是什麽?

資格證科目壹和科目二分別為綜合素質和教育知識與能力。

科目壹,綜合素質,主要考察教育理念、教育法律法規、教師職業道德、文化素養以及閱讀理解、語言表達、邏輯推理、信息處理等基本能力。

科目二,教育知識與能力,主要考查中學教育的基本知識和原理,中學教學的實施,中學生學習心理,中學德育,中學課程,中學生發展心理,中學生心理咨詢,中學班級管理,教師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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