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教育部中小學禁止手機

教育部中小學禁止手機

法律分析:原則上不允許中小學生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如確有需要,須家長同意並書面申請。入校後手機由學校統壹保管,禁止帶入教室。新規指出,學校應當將手機管理納入日常管理,制定具體措施,通過設置校園公用電話、建立班主任溝通熱線、探索使用具有通話功能的電子學生證或者提供其他方便家長聯系學生的方式,滿足學生及其家長的通話需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第三十六條學校應當把德育放在首位,將德育融入教育教學,開展適合學生年齡的社會實踐活動,形成學校、家庭、社會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體系,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第三十七條學校應當保障學生的課外活動,組織文化娛樂等課外活動。社會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應當為學校開展課外活動提供便利。

  • 上一篇:江蘇商標註冊爭議起訴管轄法院
  • 下一篇:怎麽寫借條才有法律效力?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