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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來單獨制定教育法?

法律分析:我國關於教育的單行法屬於壹般法(即基本法以外的法律)。根據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的憲法的有關規定,壹般由NPC常務委員會制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四條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基礎,對於提高人的綜合素質、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增強中華民族的創新創造力、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具有決定性意義。國家保障教育的發展。全社會都應關心和支持教育的發展。全社會都應該尊重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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